一、宗 旨: 為鼓勵失親兒閱讀有益身心健康書籍及
提昇研習文化藝術興趣。
二、申請資格: 18歲以下在學之失親兒童少年。
三、申請辦法:請填妥申請表,將閱讀勵志書籍之
心得或才藝 作品(繪畫、漫畫、書法) 書寫
稿紙、畫圖紙上, 如用電腦記錄請列印出一份
並附磁碟片,有聲作品 (朗誦、絲弦樂演奏)、
請附錄音帶,寄交 本會。
四、申請日期:自即日起。
五、獎助金額:
1、大專組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): 每名新台幣
貳仟元整。
2、高中(職)組(含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:
每名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。
3、國中組: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整。
4、國小組:每名新台幣伍佰元整。
六、審 核:作品經小組委員評審達標準者,每月五日以前將獎 助學金送交各申請學校,表現特優者由本會擇期公開表揚。